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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甘肃省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9 16:51:25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各有关单位:

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甘肃省科技报告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5〕105号)、《关于印发甘肃省科技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甘科计〔2015〕3号)的总体要求和我厅对于科技报告工作的总体安排,省列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呈交工作定于正式开展,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呈交范围

起,省列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和自然基金项目申请验收时须提交验收(结题)报告。

前在研的省列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和自然基金项目须在前提交2015年度报告。

2016年起所有新立项科技计划项目在项目任务书中明确执行科技报告制度。项目实施期内每年1月31日前须提交上年度报告,验收时须提交验收(结题)报告。

二、呈交流程

1.项目负责人登录“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eaiweb.gsstc.gov.cn),查询已立项项目,按照系统提示和呈交模板填写科技报告并正式提交。

2.由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对提交的科技报告进行审核,报告格式和内容不符合要求的报告将被退回重新编写。

3.通过审核的科技报告将在“甘肃省科技报告服务平台”(http://report.gsstd.cn)发布并共享,持打印的“科技报告收录证书”方可申请组织验收。

三、注意事项

1.我省科技报告共享服务平台与国家科技报告系统一致,将采取统一的数据标准、规定的公开和阅读权限、严格的数据保密和申请程序,保障数据安全。企业承担的项目,如涉及商业秘密的,请在报告摘要(包括中文、英文)中自行做好规避工作。

2.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科技报告制度将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呈交科技报告是公共财政资助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的重要责任和义务。我省科技报告共享平台建设将与省级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挂钩,应当呈交科技报告而未呈交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我厅限制新申报省级科技项目。

3.请各项目负责人自行按要求完成科技报告的撰写、自审和呈交工作,确保科技报告质量。为方便大家提高科技报告的撰写质量,请通过“甘肃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科技报告呈交页面“编写帮助”栏目中在线浏览学习。

4.省科技厅已在全省14个市(州)组织了的科技报告培训工作。对于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较多的单位可以联系甘肃省科技情报研究所进行预约培训。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建伟、曾硕勋

联系电话:0931-8887727,8417346转607、608

QQ群号:294800841


甘肃省科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