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我局(所)关于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拟对2009年度发表的科技论文、成果、专著及专利进行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部门统一汇总2009年度本部门人员发表的全部科研论文和出版著作(含非第一作者),需提供论文、著作原件或复印件。我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分类奖励。
2.成果奖励级别为获得的国家或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需提供成果证书。专利和知识产权奖励为国家认证的各种专利。
3. 按照甘震发[2004]2号文件规定,国内期刊奖励以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http://sdb.csdl.ac.cn)发布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2009年-2010年)”中的“核心期刊”和“扩展库期刊”为准。同时也请科研人员不定期登陆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网站随时关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期刊的变化情况。
4.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配合下,2009年科技论著登记工作取得了巨大进步,希望今后继续积极配合我处做好2010年科技论著登记工作。
5.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3月30日前将汇总表电子版及证明材料报送至科技发展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元芳 电话:8276080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