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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1-18 10:15:3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近几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的执行情况以及2015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结题验收及中期检查结果,现将2016年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震预发〔201141号)所规定的要求。

二、资助类型及申报指南

(一)2016年度申请项目类型为: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创新群体计划。

    (二)面上项目

用于支持开展代表学科发展方向,体现前瞻布局的自主选题研究工作,瞄准地震科技发展前沿,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学术思想新颖、交叉领域学科新生长点的创新性研究,以及能保持或提升我所持续发展能力的储备性研究。

    项目执行年限一般为2年,经费额度10万元以内。

主要考核指标3SCI/EI期刊文章。

     ()重点项目

 围绕地震科学发展和我所的重点学科,有重要应用前景或重大公益意义,有望取得重要突破或重大发现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项目执行年限一般为2-3年,经费额度20万元以内。

主要考核指标5SCI/EI期刊文章。

(基础研究创新群体

2016年度基础研究创新群体以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原始创新成果及转化应用为目标,解决具有广阔应用前景的科学问题和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培养相对稳定和研究目标明确的科研团队。

1.基础研究创新群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研究群体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研究整体(6人左右)。

2)研究群体的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应具有一定优势。研究工作已取得突出成绩,或活跃在某一基础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3)研究群体的学术带头人符合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重点项目的申报要求,同时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

2.申请要求

1)鼓励多学科联合组建研究团队,开展目标明确的创新研究和学科交叉研究。

2)项目申请名称为:*******(研究方向)创新群体。具体申报内容仍然在管理系统中申报。

2016年拟资助2-3项,项目执行年限一般为2-3年,经费额度20万元以内。

主要考核指标6SCI/EI期刊文章。

三、申报方式、受理时间及评审流程

1.申请人登录《局所科研管理系统》网站10.62.13.78(为地震系统内网)进行实名注册(该注册名也用于论文登记和科技发展基金的申报)之后再行填报。之前注册过的用户可以继续使用

2. 申请书采用在线方式撰写。完成后在线提交申请书。

3.项目申请人务必加入到局地震科技交流群中(群号:294862300),以便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和方便沟通联系。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及科技处人员较少,科技处在科技群内发布的通知为科技处正式通知,原则上不再另行通知。

4.管理系统开放时间为118-330日(0时)。

5.评审流程为:形式审查、同行评议、预算审核、会议答辩和综合评议。

6.项目申请人要认真了解局所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编制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如预算评审不合格,将不予资助。

7.进入会议答辩阶段的申请人下载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9签字盖章后报送我处。

四、申报要求

(一)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限申报局(所)基金(指:地震科技发展基金、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黄土地震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下同)中的1类,不能同时申报。

2.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局(所)基金不能超过2项,如有疑问请提前咨询科技处。

(二)申请人资格

1.正在负责局(所)基金、以往承担的项目考核指标未完成以及应报送的项目检查材料未报送的暂不能申请新的项目。  

2.符合局(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通知中的相关要求。

3.已经累计获得二次(含二次)以上局(所)基金的项目负责人,如果没有申请到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暂不能申请新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4. 为切实鼓励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之前基本科研费专项结题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将优先资助。

5.为强化基本科研业务专项的考核和后续研究成果跟踪,承担过基本科研费业务专项的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时应当已完成正在开展的兰州科技创新基地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后评估工作。

   联系人:张元芳       联系电话:0931-8276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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