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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9 09:16:5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局(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和2012年应结题项目的结题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1.各单位务必组织科研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和申报指南后再行申报。可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www.nsfc.gov.cn)主页查阅《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2. 2013年国家自然基金资助格局及资助政策有重大变化,请予关注(以下为部分变化)。

     (1)自2013年开始,对申请项目的限项规定进行部分调整,上年(注:本次指2012年)已获得科学基金资助(不包括一年期资助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同类型项目。

  (2)自2014年开始,上两年(注:本次指2012年和2013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的申请人当年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

3.申请人于2013年1月1日后登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站下载2013年度基金申请书(以前版本申请书全部作废)。

4.为保证按时上报和上传申请书,本年度我所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13日。各位申请人务必于截至日期前将电子文档和1份纸质申请书报送科技处。逾期责任自负。

5.为提高资助率,减少暂停时间,对于能在3月5日前就能提交的申请书(可先报送一份纸介质),科学技术处将组织科技委专家对申请书进行讨论提出修改建议。

6.项目申请人先期务必借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项目检索功能进行限项自检,坚决避免超项问题。

二、项目结题

1. 自2012年开始,应结题项目的结题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撰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

2.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3年2月26日前将结题报告电子版(也可自行上传)及1份纸介质报送我处。

三、项目年度进展报告

1.自2012年开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采用项目负责人在线填写、依托单位在线审核的方式;依托单位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2.项目负责人务必于2013年1月12日前将进展报告电子版上传至ISIS系统,并及时告知我处审核。

四、其他未尽事宜,请认真仔细阅读《201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如有问题请及时和我处联系。

联系人:张元芳            电话:8276080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