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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和2011年局(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17 11:08:08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局(所)各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和2011年局(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

1.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完成的科技成果。

2.登记软件继续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进行录入,可登陆局域网下载该软件。

3.本年度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监测、预报评比项目除外),不能申报2011年度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

4.凡准备申报中国地震局2011年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的项目(除监测、预报评比项目外),在成果登记的同时,请提前做好科技查新工作,成果申报时须附科技查新报告。

5.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成果登记电子资料和一式三份纸介质报送我处,我处汇总后上报中国地震局。逾期责任自负。

二、2011年局(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凡符合《甘肃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课题和项目。

2.理论研究类成果的论文(论著)公开发表的时间应在一年以上;

3.应用技术成果、技术开发类成果鉴定、验收、评审、评估、评价时间应在一年以上;

4.申报地震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成果必须进行科技查新;

5.重点项目中的课题、专题、子专题在申报时应征得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的书面同意;

6.申报项目内容真实可信并不存在权属争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不存在异议。

8.项目申报成果(除监测、预报评比项目外)前须在信息中心进行资料归档,并由信息中心出具资料归档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软件继续使用“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管理系统”进行填报,请在局域网上下载软件,并务必仔细阅读“用户手册”及“补丁说明”。

2.《甘肃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励申报书》及附件资料齐全。监测预报评比类成果必须附有评比文件和评比证书,其它类成果必须附有鉴定或验收、评审、评估、评价、查新等有关证明材料;

3.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和全部材料导出的数据库文件,报送至我处或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三)其它事项

1.请地方处和监测中心分别做好各市、州地震局和各地震台站的成果申报组织工作。

2.申报局(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需缴纳评审费1000元,推荐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评审费按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张元芳, 电话:8276080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