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所)各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工作和2011年局(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
1.成果统计时间段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完成的科技成果。
2.登记软件继续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简易版进行录入,可登陆局域网下载该软件。
3.本年度未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监测、预报评比项目除外),不能申报2011年度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
4.凡准备申报中国地震局2011年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的项目(除监测、预报评比项目外),在成果登记的同时,请提前做好科技查新工作,成果申报时须附科技查新报告。
5.请各单位务必于2010年12月10日前将成果登记电子资料和一式三份纸介质报送我处,我处汇总后上报中国地震局。逾期责任自负。
二、2011年局(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凡符合《甘肃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励办法(试行)》规定的课题和项目。
2.理论研究类成果的论文(论著)公开发表的时间应在一年以上;
3.应用技术成果、技术开发类成果鉴定、验收、评审、评估、评价时间应在一年以上;
4.申报地震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的成果必须进行科技查新;
5.重点项目中的课题、专题、子专题在申报时应征得项目或课题负责人的书面同意;
6.申报项目内容真实可信并不存在权属争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及排序不存在异议。
8.项目申报成果(除监测、预报评比项目外)前须在信息中心进行资料归档,并由信息中心出具资料归档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软件继续使用“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管理系统”进行填报,请在局域网上下载软件,并务必仔细阅读“用户手册”及“补丁说明”。
2.《甘肃省地震局(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励申报书》及附件资料齐全。监测预报评比类成果必须附有评比文件和评比证书,其它类成果必须附有鉴定或验收、评审、评估、评价、查新等有关证明材料;
3.各单位务必于2011年2月28日前将申报书及附件材料一式3份和全部材料导出的数据库文件,报送至我处或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过期一律不再受理。
(三)其它事项
1.请地方处和监测中心分别做好各市、州地震局和各地震台站的成果申报组织工作。
2.申报局(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需缴纳评审费1000元,推荐中国地震局防震减灾优秀成果奖评审费按有关规定另行通知。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科技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张元芳, 电话:8276080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