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甘肃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2年7月29日经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正式公布,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
新《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职责,明确了建设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小区划和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要求及主体责任,规范了评价单位的行为和评价结果的审定及应用,明确了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范围。
《条例》公布后,甘肃省地震局将把《条例》宣贯纳入“八五”普法计划,通过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推进《条例》贯彻执行,促进抗震设防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