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至30日,甘肃局联合中国局公共服务司(法规司)一行7人组成调研组,就《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定专项工作赴河南局、江苏局、天津局开展调研。
调研组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总体要求,结合地震行政执法实际,聚焦地震系统在行政处罚裁量范围、种类、幅度等具体问题与省局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此次调研,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主题教育,健全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生动实践。通过制定《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为加强和规范地震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推动地震行政处罚公平公正、规范有序,防止地震行政裁量权滥用,提升地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推进新时代防震减灾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