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省司法厅组织召开《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规定》)专家论证会。会议邀请政府法律顾问对《规定》进行研究论证。省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元生参加会议,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陆燕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王晶主持会议。
会上,甘肃局就《规定》修订的必要性、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专家结合上位法规定和省情实际,围绕体例设置、制度设计、具体条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论证,并就文本中名词解释、工作原则、部门职责、法律责任等条款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的修改意见。
张元生强调,会后将会同省司法厅认真梳理、研究吸纳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进一步细化完善相关内容、规范规章文本,确保《规定》高质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