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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修订草案)》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发布时间:2024-11-07 09:12:37  作者:  来源:公共服务处   

11月5日,甘肃省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规定》)。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2024年度立法计划,甘肃省地震局依据上位法有关规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甘肃省实际圆满完成了《规定》的修订工作。《规定》主要修订了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的法律概念、内容、禁止性行为以及新建地震监测设施等八个方面的内容,修订过程中充分征求和吸收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建议。

修订后的《规定》将进一步规范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法律关系,保障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和地震科学研究工作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