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1日,甘肃省地震局行政执法监察总队、监测中心一行3人前往高台地震台,会同高台县副县长潘竟虎、县地震局局长以及高台地震台相关人员,就3月中下旬欣荣机械劳务工程队施工作业严重影响高台基准地震台正常观测问题,约见了企业负责人,检查其落实3月27日高台县县长办公会议纪要及与高台地震台签订协议的执行情况。
期间,潘竟虎副县长、甘肃省地震局工作人员对企业生产作业情况进行了详细检查质询,要求生产企业严格履行协议,按期将生产设备搬出高台地震台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
本次联合执法检查,加强了与地方政府在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方面的沟通与合作,对今后在全省范围内积极贯彻落实防震减灾相关法律法规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