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甘肃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规定》自2月1日实施以来,高台县多措并举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工作,进一步提升地震监测工作的精准性与可靠性,为地震监测预报预警工作筑牢坚实基础。
一是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教育。向县委、县政府提请,将《规定》纳入县委、县政府理论中心组及政府常务会议学习计划,并转发各乡镇及相关单位进行学习,在各类宣传活动中通过发放资料、现场讲解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使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对于防震减灾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加强日常运维管理。通过定期巡检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辖区内27个地震监测站点展开全面细致地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设备故障、环境干扰等问题。同时,在各站点设置醒目保护标示,切实保障台站设施始终处于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状态,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的防护网络;三是强化部门沟通协调。主动将辖区内地震监测站点坐标信息向发改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备案,增强各部门在开展各类工程项目建设时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意识,有效避免因工程建设而对地震监测工作可能造成得潜在影响;四是高度重视事前监管。坚持执法与服务相统一、守底线和促发展相结合,将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范围认定纳入建设项目用地批复必要条件,至目前,共为9项工程开展地震观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范围测算查询工作,开展重点项目现场勘测3次,确保从源头上杜绝项目工程对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破坏。
下一步,高台县将继续推动《规定》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和自身建设,持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规定》要求,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保障地震监测预报工作顺利进行,为全县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地震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