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 4799-2024《地震预警信息发布》经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4年6月16日起正式实施。
《地震预警信息发布》遵循既充分发挥预警减灾实效,又避免过度预警的总体原则,紧密结合江苏省情震情和远场大震影响实际,规定了地震预警等级、发布内容、展播原则、发布对象、发布条件及信息更新等内容。信息发布与呈现方式充分考虑了不同应用场景、不同发布渠道的实际需求,吸纳了预警信息发布方面最新实践成果。
目前,江苏局正在有序推进广播预警、电视预警、微信预警等预警服务渠道建设,进一步扩大地震预警信息服务覆盖面,努力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多渠道覆盖、多手段对接、多场景应用、精准化推送”综合服务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