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地震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标准地”改革工作指引》,将地震安全性评价明确为拟出让土地区域评估必选项。
《指引》要求,全省将大力推行在土地供应前由地方政府统一开展区域评估,依据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区域评估成果,将规划条件和控制指标纳入供地方案,再面向工业项目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争取实现“拿地即开工”,保障项目快落地、早投产。其中,拟出让土地的区域评估实行“5+N”模式,地震安全性评价作为5项必做的评估项目之一,评价报告由省地震局依法组织审查。
该举措将进一步推动抗震设防要求监管的关口前移,扩大地震灾害风险调查的覆盖面,进一步提升抗震设防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