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做好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进行部署。
为加强对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分管副省长为常务副组长,省应急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震局等20家成员单位组成的河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各省辖市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县(市、区)政府分别成立领导小组,制定普查方案,部署普查工作。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是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提高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前期,新郑市、博爱县、灵宝市、邓州市及信阳市平桥区被列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地震灾害风险是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主要内容之一,为指导试点地区做好地震灾害风险普查工作,河南省地震局深入学习贯彻国家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全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要求,多次与省有关部门沟通交流,加快推进省地震灾害风险普查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下一步,将积极发挥领导小组成员作用,立足地震部门职责履行,抓好试点工作,加强工作保障,全力落实好全省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相关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