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山西省地震局组织山西省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和地震应急中心相关专家对《山西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格式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进行修改论证。
《规范》由山西省地震局提出,由山西省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规范编写组负责起草。会上,编写组主要负责人、山西省地震工程勘察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曾金艳介绍了《规范》内容及编写情况,山西省地震应急中心主任马朝晖、副主任王跃杰等专家在数据库建设、格式规范、地震安全性评价专业工作等方面提出了修改意见。
《规范》规定了数据库内容、存储方式、交换格式、数据文件的命名规则、信息要素的分层和数据结构等内容,旨在规范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信息服务数据库建设,规定地震安全性评价数据库的数据表命名和编码的要求,明确数据表结构。
《规范》修改完成后将以山西省地震局文件形式印发,今后在山西省境内开展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位,应当依照本《规范》进行技术系统的数据库建设。《规范》也适用于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分析数据库建设和维护、山西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服务系统、地震灾害预测信息系统建库和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