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地震局震防司印发的《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大纲(试行)》(中震防函〔2019〕21号)、《关于加强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中震防函〔2020〕2号)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地震局等7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区域评估操作规程的函》(粤自然资函〔2019〕2284号)等文件精神,2月17日,广东省地震局召开局长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广东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议由省地震局党组书记、局长孙佩卿主持,党组成员、副局长何晓灵、黄胜武,发展与财务处、科技处和局有关部门负责人,震害防御与市县工作处全体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震害防御与市县工作处详细梳理了自2015年以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地震安全性评价改革进展情况,国家全面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情况,分析了地震区评制度给新时代构建地震灾害风险防治体系带来的机遇和挑战。问题导向,精准施策,建议制定建立广东省区域性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技术审查流程,并根据需要建立地震区评报告技术审查专家库和第三方机构。会议原则通过地震区评技术审查流程、专家库和第三方机构组建方案,将进一步完善后向社会公布。
孙佩卿局长强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区域评估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主要抓手之一,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研究推进: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区评适用范围,实施区域管理机构主体责任,优化地震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评价单位质量责任;二要严格质量管理。公开评价单位信息,公开技术要求,公开评审专家,公开审查结果,推行告知承诺制和信用管理,接受社会监督;三要加强组织实施。尽快建立广东省区评专家库和第三方审查机构,规范审查流程,为组织单位提供专业服务,为评价单位和第三方机构提供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