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地震局向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印送《关于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函》,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贯彻到位,将中国地震局关于地震安全性评价制度改革和《重庆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落实到位。
《关于推进建设项目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函》明确了重庆市建设项目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实施细则及技术指南,提出由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组织对辖区内的国家级、市级高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开展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市地震局负责对评价成果进行审查,各高新区、开发区、产业园区管委会或区县政府指定的部门负责实施告知承诺。
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通过审查后将纳入“多规合一一张蓝图”,区域内工程建设项目共享区域地震安全性评价成果,除必须单独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特殊重大工程外不需再自行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改革措施的实施,有利于推动全市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同时有效降低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与工期成本,为重庆地区创造更加优良的营商环境。
(责任编辑:曹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