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省司法厅召开第12次厅长办公会,组织厅领导、律师及有关专家研究审议《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省地震局副局长高景春及政策法规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司法厅党组书记、厅长贾文雅主持。
高景春副局长结合河北省实际,从出台地震预警相关法律法规的迫切性和必要性、省内地震预警系统建设进展、草案制定过程等方面对《河北省地震预警管理办法(草案)》进行了说明。现场解答了省司法厅与会领导、律师、专家的相关问题。
结合与会专家意见,贾文雅厅长对进一步精炼起草说明、相关条文修改以及立法工作安排提出了建议。
下一步,省地震局将会同省司法厅对草案及说明进行修改完善,并由省司法厅按程序提请省政府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