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所)各有关部门:
为做好2013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局(所)各部门、单位
二、申报要求
(一)受理时间:2012年12月14日-2013年1月31日。
(二)申报类型及限项
1. 2013年度申请项目类型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重点项目为2-3年期,每项总经费不超过20万元;面上项目为1-2年期,每项总经费不超过10万元。
2.每人限申报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和局(所)地震科技发展基金中的1类,不能同时申报。申报和参加(含未结题项目)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不能超过2项,如有疑问请提前咨询科技处。
3.正在承担年度局(所)地震科技发展基金和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以及以往承担项目的考核指标未完成的负责人暂不能申请新的项目。
4.已经累计获得三次(含三次)以上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的人员,如果没有申请到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暂不能申请2013年度新的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
5.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申报条件应符合《中国地震局地震预测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暂行)》(震预发〔2011〕41号)所规定重点项目申报人资格条件。
(三)资助重点
1.为保证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项目资助效率、资金使用效率和项目考核指标完成效率,本年度重点支持研究期限为2年及以上的项目。
2.为切实鼓励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之前基本科研费专项结题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将优先资助。
三、评审
1.为遴选出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高质量项目,更加公平、合理的开展项目评审,今年将继续邀请局外同行专家参与项目评审。同行评议平均分在80分以下或同行评议有60分以下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2.今年将增加预算评审,如预算评审不合格,将不予资助。
四、申报材料
1.为强化基本科研业务专项的考核,承担过基本科研费业务专项的项目负责人,申报本年度项目时需提供之前承担的项目资助发表的全部已发表论文全文PDF格式一份。
2.项目申请书及项目管理办法等资料可从局网站主页(www.gssb.gov.cn)“软件下载”栏目下载。申请人于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申请书(一式3份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处。对于申请书不符合有关要求和报送材料不完整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元芳 电 话:8276080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