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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局(所)地震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2 09:15:37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各有关部门,各市州地震局,各中心地震台:

 为做好2013年度地震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申请工作,根据《局(所)地震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局(所)在职职工;市、县在职科技人员。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

1.各单位务必先认真组织学习《局(所)地震科技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之后再行申报。对于申请书不符合有关要求(特别是限项规定)和报送材料不完整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2.2013年度地震科技发展基金(实验室基金不在本次受理之列,另有安排)项目申请受理时间为:2012年12月14日-2013年1月31日(以科学技术处收到质纸申请书时间为报送时间)。各单位于申报日期截止前统一将申请书签字盖章后(一式3份双面打印)连同电子版报送我处。

(二)项目申请人

1.每人限申报2013年度局(所)地震科技发展基金和基本科研业务专项中的1类,不能同时申报。

2. 正在承担局(所)地震科技发展基金和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以及以往承担项目的考核指标未完成的负责人暂不能申请新的项目。

3.项目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基金管理办法,详细了解面上基金、野外站基金、青年基金的资助类型和范围,对于不符合相应资助范围的申请书,将不予通过初审。

4.项目申请人要认真了解局所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编制经费预算。项目预算的编制应当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要,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

5.为切实鼓励项目高质量的完成,之前局(所)科技发展基金结题项目验收结果为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将优先资助。

6. 暂停本年度实验室基金申请,另有安排。

三、项目评审

1.为了遴选出具有创新性、前瞻性的高质量项目,更加公平、合理的开展项目评审,今年将继续邀请局外同行专家参与项目评审。同行评议平均分在80分以下或同行评议有60分以下的项目将不予资助。

2.今年将增加预算评审,如预算评审不合格,将不予资助。

四、其他事项

地震科技发展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申请书、任务书等资料可从省地震局网站(www.gssb.gov.cn)“软件下载”栏目下载。

联系人:张元芳       联系电话:0931-8276080

邮寄地址:甘肃省地震局科学技术处

E-mail:  [email protected]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